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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优惠,费率会变吗? 保监会副主席答疑交强

2018年7月8日  江门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jmjtls.cn/


    7月6日下午,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做客政府网,就建立完善“交强险”制度、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7月1日交强险实施后,车主所缴纳的保费究竟发生何等变化?周延礼直面网友提出的诸多尖锐问题。

      网友:为什么要实行交强险制度?国外发达国家也有这种政府强制性的保险制度吗?

      周延礼: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国外发达国家实行这种制度好多年了,比如日本、韩国等国也有这种强制保险的制度,应该说这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国际上通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网友:交强险和原来的商业三者险有何差异?

      周延礼: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宽于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有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比如地震、自然灾害、事故、战争、暴乱、政府征用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商业三者险是不赔的,但交强险是赔的。被保险人利用保险从事一些犯罪活动的违法事件以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缴付保费的事情也经常发生,甚至有过了保险期限的,这些都会列入商业三者险免赔事项,但交强险都要赔付的。

      网友:交强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那么,在哪些情形下投保人可投保短期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周延礼:第一,境外车辆临时入境;第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第三,机动车距规定报废期限1年;还有就是保监会规定其他的情形。

      网友:作为交强险的配套制度安排,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何种情况下发挥作用?

      周延礼: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后,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机动车肇事之后逃逸的3种情况下,将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交通事故伤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同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救助基金来源主要是包括:交强险保费收入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于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机动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部分资金;救助基金的利息收入。

      网友:交强险费率以后是否变化?

      周延礼:从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7月1日这段时间,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费率,一年之后根据经营数据进行修正。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交强险的总体盈利水平和亏损情况,允许保险公司调整费率。亏损要上调,盈余则下调,从而达到不盈不亏的水平。而不论是亏还是盈,均不计入公司的利润核算。

      网友:与
    来源: 江门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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